法院可以援引作为审理同类案件依据的判决。有的国家确认判例对法院审判同类案件有法律约束力,是法的形式之一,叫做判例法。在中国,判例原则上不具有法律效力,只作为审判实践的参考。
(一)、又称“案例”。法院可以援引作为审理同类案件依据的判决。
legal precedent
(一)、区别,分辨,断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据。判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判断。
(二)、分开,截然不同:判然。判若两人。判若鸿沟。
(三)、评定:裁判。谈判。判卷子。
(四)、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判词。判决。判案。
(五)、古代官名:通判。判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
(一)、可以做依据的事物:例证。例题。举例。例句。例如。
(二)、规定:例外(不按规定的,和一般情况不同的)。体例。凡例。条例。破例。发凡起例。
(三)、按规定的,照成规进行的:例会。例假。例行公事。
(四)、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:事例。病例。案例。
1、现在接触到一些美国的判例的案件,发现美国人的思维与中国人的真的是有很大的出入。
2、由于这一判例,此后警方在逮捕和审问被控犯罪人时,都要说米兰达警告。
3、不过,陈氏判例很受大唐广大官员的拥戴,柳宗元的提议不了了之。
4、陈子昂一开这个先例不要紧,唐代后来凡是类似案件的审理,统统根据陈氏判例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