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分窃据上位。
(一)、越分窃据上位。
宋 沉作喆 《寓简》卷十:“伪 齐 刘豫 既僭位,大饗羣臣。” 明 屠隆 《綵毫记·渔阳鼙鼓》:“东都僭位,以诛 杨氏 为名,藉口 晋阳 之申,国号 大燕 。”
(一)、超越本分,古代指地位在下的冒用在上的名义或礼仪、器物:僭越。僭妄。僭伪(封建王朝称割据对立的王朝)。僭盗。
(一)、所处的地方:座位。部位。位置(a.所在或所占的地方;b.地位)。位于。
(二)、职务的高低:地位。职位。名位。
(三)、特指君主的地位:即位。篡位。
(四)、一个数中每个数码所占的位置:个位。百位数。
(五)、量词,常用于人,表尊重:诸位。各位。几位客人。
(六)、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