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灶户。
(一)、即灶户。
《清会典·户部三·尚书侍郎职掌五》:“凡民之著於籍,其别有四:一曰民籍,二曰军籍,三曰商籍,四曰灶籍。”原注:“灶户即为灶籍。”参见“ 灶户 ”。
(一)、用砖石砌成的生火做饭的设备:锅灶。炉灶。灶突(灶上的烟筒)。
(二)、指“灶君”(中国民间在锅灶附近供的神):祭灶。
(一)、书,书册:古籍。书籍。经籍。典籍。
(二)、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;隶属关系:籍贯。户籍。国籍。学籍。
(三)、登记:籍没( mò )。籍吏民。
(四)、征收:籍田。
(五)、〔籍籍〕①形容纷扰很大;②形容名声很大;③形容纵横交错的样子。
(六)、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