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:代词,它;理:理睬。放在一边,不理不睬。
作谓语、宾语;含贬义
清·黄小配《廿载繁华梦》第十六回:“各人听了,反不以为是,就有说他是嫌钱多的,又有说他是愿贫不愿富的,邓仪卿种种置之不理而已。”
中性词
清·黄小配《廿载繁华梦》第十六回:“各人听了,反不以为是,就有说他是嫌钱多的,又有说他是愿贫不愿富的,邓仪卿种种置之不理而已。”
to brush aside; to ignore; to pay no heed to (idiom)
(一)、放,摆,搁:安置。布置。置放。置身。位置。置信。置评。置疑。置辩。推心置腹。置若罔闻。置之度外。
(二)、设立,设备:装置。设置。
(三)、购买:添置。置办。置备。置买。
(一)、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(二)、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(三)、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(四)、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(五)、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(六)、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(七)、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(一)、副词。
(二)、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(三)、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(四)、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(一)、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:心理。肌理。条理。事理。
(二)、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:理由。理性。理智。理论。理喻。理解。理想。道理。理直气壮。
(三)、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:理科,数理化。理疗。
(四)、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:理财。理事。管理。自理。修理。总理。
(五)、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:理睬。答理。
(六)、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
(七)、姓。
1、马寡妇以为她是坐长途车累了,置之不理。
2、但是这么大、这么蹊跷的事情,高层没有理由置之不理啊。
3、她不停的问自己,我是不是在报复他?不回邮件,不上QQ,信息置之不理。
4、只是泪也太胡涂,既然能见到李朔望,怎么不讲?他是朝廷命官,总不会置之不理。
5、平白无辜地说我们之间有问题,我对他们的胡说八道一概置之不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