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戈去舂黍米。比喻达不到目的。
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比喻句
《荀子·劝学》:“不道礼宪,以《诗》、《书》为之,譬之犹以指测河也,以戈舂黍也,以锥餐壶也,不可以得之矣。”
中性词
以戈舂黍(yǐ gē chōng shǔ):用戈去舂黍米。比喻达不到目的。出自 《荀子·劝学》。
(一)、用,拿,把,将:以一当十。以苦为乐。以身作则。以邻为壑。以讹传讹。以往鉴来。
(二)、依然,顺,按照:以时启闭。物以类聚。
(三)、因为:以人废言。勿以善小而不为。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。
(四)、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
(五)、目的在于:以待时机。以儆效尤。
(六)、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以求。
(七)、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以前。以内。
(八)、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以。得以。
(九)、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
(十)、太,甚:不以急乎?
(十一)、及,连及:富以其邻。
(一)、古代的一种兵器,横刃,用青铜或铁制成,装有长柄:干( gān )戈。倒( dǎo )戈。枕戈待旦。
(二)、姓。
(一)、把东西放在石臼或乳钵里捣掉皮壳或捣碎:舂米。舂药。
(一)、〔黍子〕一年生草本植物,叶线形,子实淡黄色,去皮后称黄米,比小米稍大,煮熟后有黏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