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在法律正文以外,另引条文进行判案。
《汉书•刑法志》:“律令烦多,百有余万言,奇请比它,日以益滋。”
(一)、特殊的,稀罕,不常见的:奇闻。奇迹。奇志。奇观。奇妙。奇巧。奇耻大辱。
(二)、出人意料的,令人不测的:奇兵。奇计。奇袭。出奇制胜。
(三)、惊异,引以为奇:奇怪。惊奇。不足为奇。
(一)、求:请求。请示。请假( jiǎ )。请命。请战。请教( jiào )。请愿。请君入瓮。请缨(喻请战杀敌)。
(二)、敬辞,用于希望对方做某事:请进。请坐。请安。请便。
(三)、延聘、邀、约人来:请客。请柬。邀请。
(四)、谒见、会见:“造请诸公,不避寒暑”。
(一)、较量高低、长短、远近、好坏等:比赛。比附。对比。评比。
(二)、能够相匹:今非昔比。无与伦比。
(三)、表示比赛双方胜负的对比:三比二。
(四)、表示两个数字之间的倍数、分数等关系:比例。比值。
(五)、譬喻,摹拟:比如。比方。比兴( xìng )(文学写作的两种手法。“比”是譬喻;“兴”是烘托)。比画。比况(比照,相比)。
(六)、靠近,挨着:比比(一个挨一个,如“比比皆是”)。比肩继踵。比邻。鳞次栉比。
(七)、和,亲:比顺。
(八)、及,等到:比及。
(一)、代词,称人以外的事物:它们。其它。